为落实省国资委《关于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全面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从11月3日起财务中心协同审计部门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清欠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此次清欠工作自查以台账为依据,通过查阅资料、电话联系债权企业等形式,对已清偿账款进行抽查复核。经过复核,发现大部分单位都能认真落实本项工作,同时也存在个别单位资料准备不全,对业务认识仍存在一定偏差,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集团公司要求各单位一是对于自查复核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进一步深刻领会省国资委、集团公司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二是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清欠工作高质量完成。